泗水县法院把案件质量视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从机制上对审判工作给以大力加强,全力打造“铁案工程”,有力地促进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增强“两种意识”。要求每个案件的承办法官亲自参与换押、送达、宣判和判后执行工作,增强承办法官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避免了问题的发生和出现差错相互推诿的现象,确保案件审判质量。
建立“三项制度”。坚持实行疑难案件“通案会诊”制度。由庭长主持召开案件分析讨论会,承办人汇报案情,其他同志提出建议,分管院长进行把关,确保定性、量刑准确。坚持实行典型案例“交流评查”制度。组织法官对典型案例进行经验交流和分析评议,共同学习和提高。坚持特殊案件“协调研讨”制度。对于案情重大、特殊的案件,专门召开审委会会议并邀请检察长列席,共同参与案件讨论。
严把“四个关口”。在案件审理中,严格把握事实查明、证据认定、程序选择、法律适用四个关键环节,确保对每起案件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取得了刑事上诉案件连续七年无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好成绩。近十年来,没有一起案件因判决定罪量刑不当、程序瑕疵引发当事人上访、缠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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