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法律进村居”活动的深入开展,助力文明和谐村居建设,金乡县司法局以“十个一”标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切实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水平和质量。
一是成立一个班子。有专人负责法治创建工作,成立法制宣传组,村民小组有法制宣传员,村干部和村民学法制度健全。二是制定一套计划。制定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村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三是完善一套制度。建立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四是建立一套档案。上级文件、组织领导、法制宣传员、法律明白人、会议记录、法律培训、法律服务志愿者名单等档案规范齐全。五是成立一个法制学校。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场地,定期组织上法制课。六是建设普法一条街或法制宣传栏。有墙体标语、宣传画、宣传图版等,普法一条街主题突出、内容活泼、健康向上,宣传栏内容贴近实际,定时更新。七是具备一定数量的普法资料。法律书籍、报刊、影音资料以及随时使用的宣传单等普法资料。八是建好一支队伍。有义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设立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聘请业务精、素质高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九是开展一系列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法律进村居”、“送法下乡”、“送法入户”等法治实践活动。十是建好一个窗口。加强法律援助窗口、法律服务窗口建设,在醒目位置公布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方便群众联系咨询。(杨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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