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突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建立纪实述职评议制度,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做实、做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建立教育实践活动纪实制度,让活动“有迹可寻”。泗水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对参加活动的单位进一步细化日常管理,对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实行全程纪实制度。由开展活动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全程纪实,如实反映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记录活动整体进展情况,重点记录每项活动的参加人员、主要内容、起止时间、党组织负责同志所做的工作、活动成效等。教育实践活动全程纪实结果,作为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评议的基本依据。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纪实制度或弄虚作假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述职制度,让活动“千帆竞发”。根据教育实践活动整体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就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专项述职,以述职实现相互交流、比学赶超的目的。述职分为乡镇(街道)和泗水县直部门单位两个层面。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由泗水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参加人员包括泗水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泗水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各组组长、泗水县委督导组各组组长、第一副组长。泗水县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述职,由泗水县委各督导组负责组织召开述职会议,参加人员包括所督导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督导组全体成员、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等。述职时重点突出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集中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专项问题整改、活动开展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等。
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评议制度,让活动“众人评说”。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情况由泗水县委书记予以点评;泗水县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述职,由泗水县委各督导组组长予以点评。在此基础上,与会人员根据述职情况和日常了解的情况,围绕党组织书记抓活动紧不紧、学习效果好不好、是否坚持“开门搞活动”、是否坚持问题导向、专项整改事项整治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泗水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一定形式通报评议结果,并将其作为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