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近日,金乡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相应扩大低保覆盖面的通知》,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9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147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0元。这是自2008年建立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来连续七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此次提标惠及城乡困难群众25000余人。(周冰 李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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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时间:2014-06-27 12:35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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