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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 济宁市日前通报了任城区南张街道吴庄村委会违法占地案等六起顶风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项目建设的严重土地违法案件。
这六起案件分别是:
任城区南张街道吴庄村委会违法占地案。2013年8月,任城区南张街道吴庄村委会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任城区南张街道吴庄村集体土地48亩(耕地44亩),进行厂房建设。
曲阜市山东平安建筑集团曲阜分公司违法占地案。2013年3月,山东平安建筑集团曲阜分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曲阜市陵城镇鲍家庄村集体土地41.99亩(耕地41.29亩),进行办公楼建设。
邹城市峄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13年7月,邹城峄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邹城市北宿镇梁岗村集体土地38.7亩(耕地38.42亩),进行厂房建设。
微山县永泰不锈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2013年5月,微山县永泰不锈钢有限公司在经合法批准用地15亩的情况下,擅自超占微山县昭阳街道南庄村集体土地34.5亩(全部为耕地),进行项目建设。
梁山县顺达机制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2013年1月,梁山县顺达机制建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梁山县梁山街道陈楼村集体土地67.3亩(全部为耕地),进行建材市场建设。
济宁高新区济宁吉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2013年4月,济宁吉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接庄街道前苏村集体土地56.86亩(全部为耕地),进行厂房建设。
《通报》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对以上土地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坚决依法依纪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各县(市、区)也要公开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案件,对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责任,按照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加强对国土资源的监督管理,真正把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落实在行动上,自觉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