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在兖州区第23次政府常务会议上,同意了调整兖州区科学技术奖励标准。将科学技术奖中的一、二、三等奖的奖励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项10000元、5000元、3000元调整至现在的30000元、20000元、10000元,调整后的奖励标准从今年开始执行。
近年来,兖州区的经济和科技水平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原定的奖励标准已不能起到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造积极性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和基层单位产出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为突出优秀项目,提高奖励质量,加大政府鼓励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经过对济宁市现行的科学技术奖励标准进行比较,对兖州区科学技术奖励标准进行了此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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