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第580号)和《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关于建立国家和各省(区、曲阜市)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简称重点化石)档案和数据库的规定,初步掌握全国重点化石的数量、种类、收藏状况和分布情况,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化石的保护管理,国土资源部开展重点化石登记工作。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曲阜市境内具有化石藏品或展品的各类博物馆、博物院、陈列馆等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个人收藏的重点化石。
二、时间安排
2014年8月25日前,收藏单位和个人到曲阜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持鉴定书者请携带鉴定证书)。2015年5月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登记的古生物化石进行鉴定,出具“古生物化石鉴定证书。”鉴定费用由省级国土资源专管部门承担。
登记地址:曲阜市国土资源局地环科(曲阜市大同路5号)
联系电话:0537——5050629
联系人:陈淑敏
曲阜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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