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祝启明)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济政办字〔2014〕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要求,济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建立济宁市法律专家库和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自即日起至8月31日止,济宁市法律专家库法律专家征集开始报名。经初审、公示等程序后,将从报名者中遴选出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提请市政府批准后确定为济宁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并从中选聘济宁市政府法律顾问。
济宁市政府法律专家库入选范围为:市内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法律咨询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入选标准为: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或者实务工作领域有较大影响力。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历;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8年以上工作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热心政府法律实务工作。
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确定拟入选济宁市法律专家库人员名单。
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登录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www.jnzffz.gov.cn/)下载《济宁市法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间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报名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等材料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报名材料以信函方式寄送,不受理现场报名。邮寄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2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