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泗水县环保局按照“提升年、显效年”总体要求,以“国家级生态泗水县创建”为总抓手,以“碧水蓝天工程”为目标,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突出问题,泗水县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监测数据显示,目前城区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泗河出境段面水质优于南水北调水质标准要求,整体水环境质量达到30年来最好水平,为泗水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环境基础。
以创建国家级生态泗水县为契机,抓好生态乡镇建设。成立生态泗水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泗水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泗水县实施方案》,明确生态泗水县创建计划、部门分工、时间任务节点,召开生态泗水县创建动员会议,动员泗水县上下积极参与国家级生态泗水县创建工作。生态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服务作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将5项基本条件和22项考核指标以责任状的形式落实到相关部门、所有乡镇(街道),并逐一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同时实行定期调度和通报机制,一周召开一次会议,对各乡镇当前工作情况进行交流汇总,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10个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的单位均已完成材料申报工作,正积极协调省环保厅进行核查验收。
开展污染防治,改善城乡空气质量。今年以来,采取倒排工期、定期调度的方式,对纳入《济宁市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重点工程》的13个项目,以及纳入《生态济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污染防治项目》的20个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对单位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治污难题,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项目现场,帮助企业找清原因、完善方案,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目前纳入《济宁市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重点工程》的13个项目中已完成11个,2个项目正全力推进中;纳入《生态济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污染防治项目》的20个项目已经建成13个,在建的7个正在实施中。以城市扬尘、汽车尾气、工业废气治理为重点,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定期开展调度检查,督促海螺水泥和中联水泥等5家企业加快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烟气脱硝项目建设,完成了4900余辆机动车的排气检测,与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按照疏堵结合原则,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了秸秆禁烧工作,杜绝了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有效地改善了城乡空气质量。
抓好污染减排,实现排放总量优化配置。完成了泗水县去年环境统计数据整理工作,完善了环境统计数据库。编制了《泗水县2014年度污染物总量分配方案》《泗水县企业总量减排责任书》,并按计划将减排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到各有关企业。同时,实施定期督导、定期通报机制,督促减排项目按时间节点推进。目前,列入《济宁市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56个减排项目中已建成42个,占总任务的75%,其余项目正实施中。从严落实环评和“总量控制”制度,否决了4个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腾出和扩大环境总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排放总量优化配置、环境容量高效利用。
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确保群众环境权益不受侵害。按照“超标零容忍、信访即应急”原则,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4次,对违法排污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共出动人员400多人次,检查企业120余家,整改企业7家,限期治理企业5家,清理取缔土小企业26家。实施全天候日常监管,加密重点企业、泗河断面水质的监测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和整改,确保环境安全。坚持并完善“领导包案制、限期办结制、跟踪回访制”等信访工作机制,共办结各类环境信访案件41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确保群众环境权益不受侵害。通过召开座谈会、民意收集、谈心谈话等形式,对收集到的26条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后,开展了“建设项目重审批、轻监管、服务不优”的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制度7项,完成7个方面的改进,进一步优化了服务效能,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年以来,共审批新建项目327个,验收项目234个,确保了项目及时落地。同时,获取各类监测数据1262个,为环境决策提供了翔实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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