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新一轮“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着力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在农村的落实,努力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
明确目标。把“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创建工作与“法律进乡村”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申报、检查,把示范村建设成制度完善、氛围浓厚、文明和谐的典型村。经过认真遴选,确定13个村创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
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标准,按照《法治村创建工作考核细则》和《民法治示范村两室两窗口建设标准》将创建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分解为组织领导、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村级服务体系完善等8个大项,23个小项,按照百分制标准逐项量化分值,确定考评方式。
增强氛围。在创建村居建设普法宣传一街,增强法制宣传氛围。普法宣传一条街注重采用漫画、诗歌、格言、警句等形象生动的宣传方式,内容涵盖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平安建设等内容,满足了广大群众不同的法律需求。
加强指导。与金乡县民政局联合,通过实地查阅活动台账、有关会议记录、队伍建设情况、文书档案等文件资料,查看室内上墙制度、服务窗口建设,听取法治村居创建工作介绍,走访群众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申报的示范村进行指导协调,加强日常调度考核,不断掌握动态信息,以求条条落实、项项到位,使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在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村务公开等方面的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效果,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杨玉香)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