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8月13日讯 今年以来,民警在高速公路上执行公务时,发生"二次事故"被撞身亡的事故,已不止一起。高速公路上,为何总是出现这种悲剧呢?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报道,今年2月6号傍晚7点半左右,青岛交警周再明在高速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时,被一辆突然驶来的大客车撞成重伤,不幸光荣牺牲。警方调查发现,大客车司机发现事故后紧急刹车,由于距离太近,路面又有积雪,最终导致车辆侧滑,才酿成了这起惨剧。
仅仅2天之后,类似惨剧再度发生。2月8号夜里10点,陕西汉中的交警王磊,同样是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被一辆小轿车撞下30米高的高速路桥,最终抢救无效殉职。
记者发现,发生事故的时间都在晚上,视野大大降低。此外,弯道附近也容易发生这种情况。
【编后】在弯道处,司机非常容易分散精力,因此一定要放慢速度,否则很有可能来不及刹车,造成事故。根据交规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最少要提前150米放置警告标志,可对于一辆速度为90公里/小时的汽车来说,只要6秒就能驶过这150米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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