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8月19日讯 今日,齐鲁网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3年11月18日至12月1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桓台县进行了巡视并反馈了巡视意见。巡视整改情况如下:
第一、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问责。"问题整改情况:(1)针对加强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问题:一是深化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工作。深刻把握述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专题述廉工作。计划今年8月份继续组织开展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年底继续组织开展镇(办)、部门党政正职向县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二是进一步细化专题述廉内容。制定述廉报告参考样本,统一规范述廉格式,详尽述廉内容。报告中,个人收入情况包括:本人月工资收入,全年工资总收入;市、县给予的年度考核奖和招商引资奖励等奖金总收入;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三是强化问廉环节,确保监督实效。组织县纪委委员对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特别是对奖金收入遮遮掩掩的述廉对象,随机提出询问,强化监督实效。(2)针对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压实责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央关于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政策规定。把清理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与强化干部监督工作结合起来,明确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调度情况,强化部门单位对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扎实做好企业兼职党政干部清理和薪酬清退工作。按照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对全县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2013年底,已有6名在企业兼职的党政干部辞去公职,其余兼职人员均辞去了在企业兼任的职务。按照上级要求,今年5月26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县内2004年5月以来在企业兼职(任职)的现职干部,提前离岗和改非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退离休人员,辞去公职前在企业兼职(任职)的人员,在企业有领取薪酬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对在企业兼职(任职)期间领取薪酬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认真做好集中清退工作。截至目前,在企业兼职取酬的党政干部已全部清退薪酬。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举报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及时派出调查组进行专项调查。一经查实,对干部本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对兼职期间收取的薪酬全部收缴。
第二、对"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认真解决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问题整改情况:(1)针对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有关规定问题:一是全面清理超编公务用车。成立了由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组成的县公务用车清理工作小组,对全县公务用车超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经查,2013年上级部门核定我县公务用车编制719辆,清理前公务用车836辆,超编117辆。调查摸底后,向各单位下发了《拟处置车辆情况表》,对拟处置车辆进行汇总登记。本着既符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又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对拟处置车辆进行了合理调剂,对调剂后剩余车辆予以集中拍卖。同时,对因领导干部职务调整暂时带走的原单位公务用车,进行了统一规范调配。二是严格规范警务车辆使用。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单位对全县警务用车进行全面清查。对照车辆配备和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区分用途,对一般公务用车按照要求全部改换了地方牌照。严格警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乘用警务用车,对违反规定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2)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专门成立了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桓办发〔2013〕54号),进一步明确办公用房面积标准,严格责任分工,确保清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1月12日-27日,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9个镇(办)、82个部门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了现场督查,督促超标单位限期整改。经过专项清理,共腾退办公用房3818.3平方米,整改后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7平方米,符合规定。目前,全县所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已全部整改到位,对清理出的办公用房将进行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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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桓台县反馈巡视情况
时间:2014-08-19 12:47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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