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岳远振 卢岩)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节日欢乐祥和、风清气正,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近日,嘉祥县纪委专门下发通知,就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各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电子礼品卡、提货卡、预付卡和异地提取等形式公款送礼;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各种公车私用行为;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严禁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
强化工作措施。《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坚持、巩固、深化、拓展”八字方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在防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具体问题上,一件事情一件事情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把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推动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严查违纪行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采取设立廉政监督岗、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要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多种形式的明查暗访,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快查快办,切实打消个别党员干部的侥幸之心;要加大问责力度,对那些把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当纸老虎、耳旁风,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必须严肃查处,并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以持续增强震慑力,保持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