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检测。全面实施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营运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交警部门对无环保标志上路的车辆,暂扣行驶证并处以200元的罚款。严格新车、外地转入车的环保监管,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管理。截至目前,共发放环保标志50288张,其中绿色环保标志47618张,黄色环保标志2670张。
加快黄标车提前淘汰力度。启动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车主可以在网上进行申报工作,并实时了解进展过程。加大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的宣传工作,让更多车主意识到黄标车对环境的危害,积极进行黄标车淘汰。省、市两级财政140万元专项资金已安排到位,用于黄标车提前淘汰,已发放补贴金8.84万元。
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系统,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鼓励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加大和优化城区路网结构建设力度,鼓励选用节能环保车型,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并逐步完善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车用油品的行为,保障油品质量。(孙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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