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筑质量稳中有升,但也存在建设标准低、使用期限短、功能不完善、质量通病屡治不止等问题,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金乡县住建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推出四项措施提升建筑质量。
把握基本原则,注重提升品质。工程主体结构必须可靠耐久,一般建筑正常使用年限不得低于50年,纪念性建筑和重要建筑不得低于100年。抗震设防应科学有效,保证建筑物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防火措施要完备规范,严格执行建筑防火标准,确保建筑物满足耐火极限、安全疏散和防火自救要求。完善配套,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做好交通组织,方便居民生活和出行。优化建筑功能,从房间平面布置、模数尺寸、设备电气等方面进行人性化设计。
加强勘察设计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完善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控机制。强化设计方案论证,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强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现场服务。落实抗震设防标准,按照建设工程所在地地震烈度和项目性质,严格遵循建筑抗震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强化现场质量控制。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违反规定的,由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强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加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大力推行电子招标投标。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实现转型升级。加快技术集成创新,积极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结构体系和构配件、部品、部件配套技术,编制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应用目录,积极推广装配式结构体系、预制构配件、一体化装修等成熟技术。(杨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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