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枣庄:想免报停费供暖前30天提出热企不得收费

时间:2014-09-06 12:46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原标题:想免报停费 得供暖前30天提出

     记者 张琛

  枣庄市物价部门日前接到山东省物价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价格主管部门落实煤热价格联动机制,供热价格不作调整的,将供热价格形成机制、煤炭价格变动趋势等向社会公布;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在供暖前30日提出,供热企业不得收取费用。

  各地制定的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按照供热面积核算的基本热价不得超过全部按照供热面积核算热价的百分之三十,确定居民用户热量收费上限。设区的市、县(市)供热计量整体改造完成前,居民用户按照用热量收费数额超过按照供热面积收费数额的,其超过部分的收费上限,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未出台具体标准的,供热企业按照用热量收费数额不得超过按照面积收费数额。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各地要按照《关于建立供热企业价格及成本情况定期上报制度的通知》(鲁价格函〔2009〕77号)要求,严格落实供热价格及成本情况定期上报制度,每年10月1日前,将供热价格相关情况报省物价部门(价格管理一处),各县(市、区)情况由设区的市物价部门汇总后上报。


    

相关阅读
  • 山东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网络强省目标 明年普及率达50%
  • 山东:国企录用随军家属比例不得低于新招人数的2%
  • 潍坊规范教辅材料和校服征订 不得强制学生买辅导书
  • 济南:供暖忘报停5年要缴4万多 供热企业称合规
  • 山东农村社区居民享同城待遇 乡镇不得干预村民自治
  • 青岛十多米高榆树断裂横卧马路 轿车被压动弹不得
  • 潍坊2014至2015年度供暖结束 各热企已按时停暖
  • 潍坊2014至2015年度供暖结束 各热企已按时停暖

    • 上一篇:“山东广电媒体青州采风行”启动 近百家媒体参加
      下一篇:滕州市供热新规出台 居民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8度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