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曹先生在济南高新区祥泰新河湾看上了一套房子,不过等他交完首付去办贷款的时候,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说,这公积金贷款不能用。(视频截图)
曹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如果退房的话,是不使用公积金强制退房的情况,会扣除他的违约金,大约扣8万块钱。(视频截图)
最终,在多家媒体的介入后,近日,曹先生给记者致电,说他房子的问题已经解决。(视频截图)
齐鲁网9月12日讯 (山东台 唐福晨 刘洋)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今年5月份,曹先生在济南高新区祥泰新河湾看上了一套房子,在网上查了一下,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不过等他交完首付去办贷款的时候,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说,这公积金贷款不能用。
曹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如果退房的话,是不使用公积金强制退房的情况,会扣除他的违约金,大约扣8万块钱。
但是,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站上查到,曹先生购买的祥泰新河湾1区3号楼,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那到底中间出现了什么情况呢?记者和曹先生一起到售楼处了解情况。
售楼工作人员解释说,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相对应的房价是不一样的。单纯商贷有折扣,房价会低一些。当时曹先生买房,楼盘正好推出特价房活动,房子都是底价出售。这位工作人员最后说,如果曹先生确实想用公积金贷款,也有办法,不过需要另外交上一笔钱。之前,他们也做过的类似的情况,当时那位户主的最终价格会相差3个百分点,多交2万块钱。工作人员称可以去申请,她表示基本问题不大。
以搞特价房的名义,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吗?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部门了解到,早在2012年,济南市就发布了相关文件明确要求,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更不准发生使用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售价高的行为,杜绝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
2013年,7月17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发了“关于不得阻碍购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函”,其中提到:公积金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及为购房职工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误导、拒办和拖延办理公积金贷款现象的将严肃处理;同时公积金中心将联合济南市建委,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商进行查处。
最终,在多家媒体的介入后,近日,曹先生给记者致电,说他房子的问题已经解决。(视频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 原标题:济南:曹先生 交完首付办贷款 为啥不用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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