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孟鹏)秋季开学后,为规范眼镜市场秩序,保障学生眼睛安全,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眼镜经营店21家,对5家购进凭证、索证索票不完整的经营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1家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店立案查处。
据了解,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与用于矫正视力的隐形眼镜一样,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眼睛出现发炎、沙眼、结膜炎等症状,严重的会产生不可逆的伤害。同时,“美瞳”不宜经常佩戴,要注意控制佩戴的时间。非正规销售渠道的美瞳产品可能是“三无”产品,选择美瞳应该去正规有资质的眼镜店,不要购买无医疗器械批准文号的隐形眼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