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据齐鲁晚报今日运河报道,18日,市中交警大队在安居街道胡厂小学附近,查获一辆超载8人的“黑校车”。根据相关规定,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另外,因为该车没有取得校车标志,驾驶员还将接受10000元的罚款。
18日早7点半,民警在胡厂小学附近的道路进行警力部署。7点30分左右,民警看到一辆面包车停留在距离学校门口约200米的地方,便迅速出动。当驾驶员摇下前排车窗后,除了驾驶员和坐在后面的两人外,民警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当驾驶员打开车门后,车内的情形让在场的民警不禁为驾驶员和车内的孩子们捏一把汗。
民警发现,原来除驾驶员和副驾驶的座位靠背没有被拆除外,车内座位靠背全部被拆除。仅后排的车座上就满满当当地坐了12个七八岁的小学生,中间的座位上还有一个陪乘大人抱着一个熟睡的小学生。加上面包车驾驶员,原本核载7人的面包车就坐了15个人,超员率达到了100%。
因为后排车座上的学生太多,为了安全起见,民警小心翼翼地将面包车的后备箱打开,将孩子一个个抱出后安全送达学校。经询问,驾驶员称自己刚买了新车,为谋私利,就将车座进行改装,干起了接送小学生的生意。“一个学生每月几百块钱。”驾驶员说,他拉学生正是看上了学生年纪小,离学校又远,家长不方便接送。
因超员,根据相关法律,民警对该面包车驾驶员进行了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又因为没有取得校车的相关标志,该驾驶员还将面临高达10000元的处罚。“那么多孩子挤在一起,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出现紧急刹车或翻车事故,很容易受伤。”市中交警大队交宣股股长戴永森提醒广大家长为了安全起见,不要冒险让孩子乘坐不安全的交通工具。
校车及驾驶人上岗都有硬杠杠
记者了解到,不仅校车驾驶人要取得相关驾驶资格,校车也要获得许可。并不是有了驾驶证,就有从事接送学生的资格。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必须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还要配备有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等校车运行方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另外,车辆还需投保机动车承运责任保险。”市中交警大队交宣股民警刘艳说,具备以上条件后,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即可向有关部门提交校车使用申请,申请通过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出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另外,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到60周岁之间,无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等条件的才具备申请校车驾驶人资格。“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驾驶员都符合条件后,校车要上路行驶,还要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指派专门照管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以保障学生的安全。”刘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