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乡县财政局充分发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将拥军优属资金足额列入年初预算,积极筹措资金,保障经费投入,全力支持“双拥”工作顺利开展,2011至2014年共安排资金5775万元用于“双拥”工作开展。
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政策。会同金乡县民政部门出台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暂行办法》,自2012年连续三年大幅提高优待金水平,已建立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而增长的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共拨付专项资金2260万元。
落实优抚对象安置政策。提高自谋职业安置补偿标准,保障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2011年至2014年共拨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311万元;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费77万元;职业技能培训费88万元。
支持驻金部队基础设施建设和备战训练。2011至2014年共拨付资金74万元主要用于武警中队伙房改造等;拨付资金438元用于购置消防车及抢险救灾工作;拨付专项资金262元用于征兵工作及基层建设方面。有效改善了部队的战备训练条件和工作生活条件。
足额保障鲁西南战役纪念馆建设。上半年共拨付资金738万元,用于鲁西南战役纪念馆A馆布展提升、免费开放、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有效保障了鲁西南战役纪念馆的日常管理与维修经费,成为周边金乡县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汤艳华 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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