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巩固良好警企关系,兖州区公安以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全警动员,采取三项措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强化警企共建。济宁市兖州区公安局进一步完善警企联系制度,局班子成员带头包保重点企业,落实警企共建制度,科室所队实行了定人、定责、定企业、包安全的三定一包责任制,定期到企业走访调查,针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工作措施,整改落实,服务到位,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强化打击防范。结合社会治安整治行动,该局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的原则,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对强装强卸、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阻碍企业施工、盗窃企业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打击治理的重点,坚持露头就打,从严查处,除恶务尽。同时,加强对企业周边的治安巡逻,各派出所围绕企业职工上下班时间开展不间断的巡逻,有效减少侵害企业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发生,并及时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
强化安全监管。该局以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为抓手,治安部门联合消防、社区民警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保卫组织,提高企业自防自卫能力。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姚军玲 王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