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财政部门日前公布2013年度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为76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37万元,公务接待费1548万元。
枣庄市财政部门将“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并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压减。2014年预算未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今年1—9月份,市级“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31.5%。枣庄市强化“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监督管理,要求“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相关规定,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三公”支出资金支付、清算过程,重点监控违规转款、超额提取现金,不按预算规定用途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记者 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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