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国家统计局就会公布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数据。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定期为国家统计局提供70个大中城市房价所需的济宁市的相关基础数据,国家统计局将70个城市上报的数据整理评估后在每月18日公布住宅销售价格的环比、同比、定基指数,即本月价格与上月、去年同月、基期价格相比的波动情况,但不公布具体的房屋价格。我省有4个城市参与了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指数编制工作,分别为济南、青岛、烟台、济宁。
链接
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有一套科学的调查方法: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这两种数据都按月上报国家统计局,最终指数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汇总、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