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市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根据兖州区政府工作部署,兖州区环保局出台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的通知》(兖环字[2014]31号),并于11月10日召开了由各镇、办环保负责人和环保局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落实责任,明确时限。
根据《通知》安排,此次专项行动分为自查核查、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整改三个阶段,时间从2014年11月初延续到2015年5月底,将对全区范围内未批先建、批建不一和治污设施不配套等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改。目前,各镇、办自查及基础名单上报工作已全面展开。
(叶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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