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深入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暖房子”工程中取得了很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得到了国家领导的高度评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将我省作为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重点地区,并相应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
为支持北方采暖区开展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近日,国家下达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2万平方米,奖励资金63万元。
自2010年实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以来,至今已完成17.55万平方米任务,节能执行率达到99%以上。下一步,该局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绝不截留、挪用、闲置补助资金,全力助推“节能暖房”工程。(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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