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凯)近日,兖州区环保局结合实际出台了两项具体措施,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企业“红黑榜”,将企业中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并于2014年10月份起,在兖州区环保局官方网站“兖州环境网”上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建立社会征信系统,通过与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企业信息共享制度,将涉及到的环评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相关环保资料发至中国人民银行兖州分行,以此实现征信系统的信息共享,并将这些企业信息具体应用到企业招投标、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实施优惠补贴政策、各种评比等活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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