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告》,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全面公示并严格执行裁量基准。
前段时间,市政府法制办共梳理46个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法律、法规、规章580部,对其中具有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3596条分解细化为9937项,汇编成《济宁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按照《通告》要求,各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上全面公示裁量基准,市政府法制办将在市政府法制网站上对市直行政执法单位的裁量基准进行集中公示。各县(市、区)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从公布之日起,必须严格按照裁量基准和相关制度程序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实施裁量标准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运用本单位的裁量标准,适应新的执法要求,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过程中,要与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等制度结合起来,确保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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