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化程度,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近日,金乡县食药监局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活动,严把“四关”,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严把店面关。要求药店布局合理、干净卫生,《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制度悬挂在药店醒目位置,有禁烟标识,公布举报电话,不随意悬挂、张贴非公益性广告。
严把许可关。药店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进行销售,不得超范围、超方式经营,如有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坚决予以查处。
严把渠道关。严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通过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和销售记录,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出现。
严把分类关。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区摆放,规定的药品经营区域内不得经营非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摆放,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并由药师现场审核后销售。
截止目前,已对6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助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李丹 寻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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