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切实维护孤儿的基本权益,妥善安置弃婴,救助流浪未成年人,金乡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积极落实孤困儿童生活保障制度,使他们切实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和受保护权,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权益。
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安排资金54万元,对经过认定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每人每月7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其中包括失去父母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公民)、父母重度残疾或服刑等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携带或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
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遇到特殊困难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顾的未满18周岁儿童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2014年共安排资金28万元用于补助困境儿童基本生活,144名困境儿童受益。
落实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制度。积极统筹资金在省规定4种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的基础上,新增25种疾病免费筛查。父母一方具有户籍、在辖区内具有分娩接生资质的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均可享受29种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项目的初次筛查。(汤艳华 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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