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青州市民花近300万买商铺 遭开发商解除合同卖给他人(2)

时间:2015-01-04 11:55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主任孟宪强向记者解释:“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以后30日内,要到房管局进行备案,这个义务是开发商的义务,那么,开发商没有到房管局备案,责任在开发商。”
  
  相关资料显示,青州宝泉工贸有限公司,在2014年五月份取得了房产证。而汲先生早在2013年,就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宝泉公司的房产证是怎么办理的呢?
  
  随后,记者来到了青州宝泉工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求证无果,记者只好电话联系了宝泉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李霞。
  
  李霞告诉记者,她是2014年购买的这165平米的房产,而且在购买的时候,她也知道这套商铺之前卖给了汲先生。李霞表示,她在购买这套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已经跟汲先生解除了购房合同,并表示见过解除合同的证明。
  
  随后,记者和汲先生一起,来到开发商山东中凯置业有限公司在青州的办公室,但是,现场并没有找到办公人员,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凯置业有限公司在青州的负责人杨先生。
  
  开发商山东中凯置业有限公司青州负责人杨科长称,“合同里面写的很清楚,到时候不给钱,合同就自动解除,钱没付清,合同就解除。”
  
  李霞和开发商都声称,因为汲先生没按时交清房款,购房合同已经解除,然而,对于这种说法,购房人汲先生却有不同的观点。
  
  汲先生表示,房子需要交付340万元,他已经交付了265万,自己不会差那点钱不付清的。有按时交清房款,购房合同已经解除,购房人汲先生却声称不差钱。那么,当时,双方是怎么约定的付款方式呢?结款日期又是什么时候呢?开放商与汲先生之间的购房合同又是否有效呢?
  
  通知书还未见 购房合同已解除?
  
  杨先生告诉记者为汲先生没有在合同约定日期内付清房款,所以,他们跟汲先生的购房合同已经解除。那么,合同约定的交款期限是什么时候呢?
  
  在汲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上,生活帮记者看到,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是分期付款,具体为首期115万元,在2013年1月28日付款110万元,余款115万元,具备办证条件15日内付清,否则合同作废。对于合同中约定的具备办证条件的日期,杨先生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大约是2013年7月13号或者14号,我们房产总证办下来,就具备办证条件了。”
  
  然而,对于开发商杨先生的说法,购房人汲先生并不认同,他对交清余款的日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一直没达到交房标准,所以我们约定,什么时候备好案,后期把余款一块儿交上,就这么一个约定,口头约定。”
  
  一方表示合同已经解除,另一方表示合同没有解除,而当记者问到,开发商有没有解除合同的证明时,杨先生表示“没有,我们这边有催款函”。
  
  那么,在双方分歧很大的情况下,购房合同能够解除吗?开发商又能否在这种情况下,将房子卖给第三人呢?
  
  随后,记者采访了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孟宪强。针对合同中规定的“具备办证条件,付清余款”,孟律师做出了解释,“按照具备办证条件,首先是把房屋交付给购买人,如果连房屋都没交付,没购买人的话,这个证实没法来办理的。”
  
  孟律师表示,对于购房合同的解除,法律也是有严格规定的,“开发商要想解除购房合同,应该向购房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购买人收到以后,就视为解除了,如果没有收到,或者没有证据证明收到了,合同依然有效,开发商应该履行合同约定,把房子交付给售卖人。”
  
  律师也说了,如果合同没有解除,开发商是无权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视频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原标题:潍坊市民花数百万买商铺 别人持证在装修)

相关阅读
  • 青岛:新房开关插座仅1米高 开发商故意隐瞒称正常建设
  • 烟台:新房7平方米“不翼而飞” 开发商坚持不给退房
  • 合同纠纷致家中“闹鬼” 淄博夫妇租住济南不敢回家
  • 山东霾红色预警信号降为橙色 大雾预警已解除
  • 德州市民40多万买新房无法入住 开放商涉嫌一房多卖
  • 25日17时起山东省级红色预警解除 预计两天不会反弹
  • 山东霾红色预警降为橙色预警 省级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
  • 淄博一小区刚交工就砸楼 原来开发商多盖了两层

  • 上一篇:济南好儿媳用手帮九旬公公排便 孝举感动身边人
    下一篇:济南万达广场售进口化妆品 女子买后退货称真假难辨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