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曲阜市道路实行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抓拍交通违法处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安部《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曲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请省、曲阜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决定对曲阜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并予以处罚。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15年2月10日起,正式启用已建设运行的路口、路段智能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
二、道路范围
曲阜市境内已建成通车的城曲阜市道路、京沪高铁曲阜东站内道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开发区(工业园、功能区)内道路、镇街、村庄社区供机动车、行人通行的道路等。
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抓拍地点
1 、327国道(北外环)与104国道、迎宾大街交叉路口
2 、104国道(北外环)与曲宁路交叉路口
3 、约礼街、延恩东路与秉礼北路、迎宾大街交叉路口
4 、延恩西路、校场路与归德北路、礼宾路交叉路口
5 、327国道、八宝路与木铎路(东北外环)交叉路口
6 、静轩东路与电缆路交叉路口
7 、静轩东路、静轩中路与弘道路、秉礼南路交叉路口
8 、静轩中路与大同路、鼓楼南街交叉路口
9 、静轩中路、静轩西路与五福路、归德南路交叉路口
10、静轩西路、327国道与104国道(西外环)交叉路口
11、逵泉路与两观台路交叉路口
12、春秋东路、春秋中路与弘道路交叉路口
13、春秋中路与大同路交叉路口
14、春秋中路与大成路交叉路口
15、春秋西路与104国道(西外环)交叉路口
16、舞雩台路与大成路交叉路口
17、孔子大道与轩辕路交叉路口
18、孔子大道与104国道(西外环)交叉路口
19、合德路、轩辕路与东宏路交叉路口
20、崇文大道与104国道、东宏路交叉路口
21、鼓楼南街明故城门北
22、静轩中路与大成路、神道路交叉路口
23、静轩西路与曲阜师范大学路口
24、春秋中路、春秋西路与五福路交叉路口
25、半壁街南首城门北
26、神道路东侧
27、逵泉路与弘道路交叉路口
28、孔子大道与合德路交叉路口
29、孔子大道兖石铁路桥西首
30、孔子大道兖石铁路桥东首
31、孔子大道与曲尼路西交叉路口
32、孔子大道与曲尼路东交叉路口
33、孔子大道与京台高速桥西处
34、104国道董庄交警二中队北800米处
35、104国道董庄交警二中队南1800米处
36、金陵大街、陵兖路与104国道(西外环)交叉路口
37、104国道小雪街道武家村路口处
38、327国道时庄开发区公路站处
39、327国道时庄开发区黄家村路口处
四、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录入及告知
智能化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有效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经系统自动比对审核无误后,10日内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作为交通违法处罚证据,公安交警3日内向社会提供查询,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
五、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依据及处罚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
六、交通违法信息查询及处理
曲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管科负责交通违法行为的咨询服务,电话0537--4430419,曲阜市民及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可登录互联网“济宁交通违章查询”进行查询;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在法定的时间内到公安交警违法处理中心(会展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电话0537--4430429,接受非现场处罚,并应到指定的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缴纳交通违法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