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因为疏忽大意,兖州居民李女士晚间跳健身舞时,将手机遗忘在现场,接到报警求助后,兖州警方积极帮助查找,最终手机物归原主。
2015年3月10日晚8时许,兖州区新兖镇楚家洼村李女士报警称:其在金鑫玻璃厂信用社门口跳健身舞,把自己的白色苹果4手机放在信用社门口台阶上,后来发现被人拿走。接到求助电话后,兖州区公安局大安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见到了失主。此时,失主焦急万分,称春节前刚买的手机,手机内存有大量重要信息,请民警一定帮助其找回手机。3月11日一大早,民警调取了信用社的监控录像,发现手机是被一名取款男子捡走,随后将该手机关机。民警又通过事发时的取款信息,确定男子为王某,系临近的小孟镇人。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王某家中,经过耐心的劝说,王某某归还了李女士的手机。接到失而复得的手机,李女士激动的说:“真心感谢警察的帮助。”
(马恩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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