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兖州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现将济宁市兖州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
区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136项,其中行政审批303项,行政处罚3682项,行政强制216项,行政征收35项,行政给付52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54项,行政奖励73项,行政监督361项,其他权利352项。
2015年3月31日前,区级行政权利清单(涉密事项不予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已经公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编办网站公布,各有关部门权利清单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权利事项名称、权利类别、实施依据、实施条件(标准)、实施主体、承办机构、救济途径、办理情况公开范围、收费依据和标准、权利运行流程图、监督电话等。
二、严格按照区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权力
各部门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事项,要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颂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部门提出,经区编办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各部门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力度。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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