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前,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将通过网络接受年度检查。2014年度年检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经市民政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参加市管社会组织评估获得3A及以上评估登记的社会组织可免于年检。各社会团体及单位需登陆山东省社会组织网,分别填写《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和《社会组织党建情况年报表》。通过网上预审后,各社会团体及单位需下载上述纸质材料,经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连同《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前置许可证原件、2014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至市民政局复审,市民政局将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年检结论。
对逾期未办理年检手续及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及单位,市民政局将予以警告;1年未开展活动、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及单位,将被撤销登记。(记者 苏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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