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滨州市纪委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具体如下:
1、滨城区北镇街道耿家居委会党支部原书记刘学亭为亲属谋取私利问题。刘学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惠民县淄角镇河西成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成玉斋套取惠民资金问题。成玉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阳信县河流镇王下马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士忠损害集体利益问题。王士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阳信县信城街道西程西村党支部原书记程立家损害集体利益问题。程立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资金全部被追缴。
5、无棣县车王镇朱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朱海滨向群众乱摊派问题。朱海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摊派的费用。
6、无棣县水湾镇张建屯村党支部书记张以春坐支村集体收入等问题。张以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以零容忍的态度狠刹“四风”、惩治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侵害农民权益、损害集体利益等突出问题,严肃惩治基层腐败问题,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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