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国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抢劫罪,将猖狂作案20余起的犯法嫌疑人李某依法批准逮捕。
自2006年始,家住枣庄市市中区某村的犯法嫌疑人李某为寻找刺激开端酒后作案,利用午夜时分,寻找深夜外出的年轻单身女性伺机实行强奸、抢劫,使受害人身心受到严重损害。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而犯法嫌疑人李某就连身边的邻居也不放过,2006年5月25日夜里,犯法嫌疑人李某喝完酒后,看到他的女邻居姚某独自一人在家中睡觉,便翻墙入院,将院中电源切断后,偷偷进入姚某的卧室,趁姚某熟睡之机采用按压、捂嘴等暴力手段将姚某强奸。
在此后的几年内,犯法嫌疑人李某每次喝完酒后都沉迷于这种刺激,难以自拔,无法把持住自己。每逢酒后午夜时分,他便在峄城区、市中区辖区内寻找深夜外出的年轻单身女性伺机实行强奸、抢劫,猖狂作案,先后作案多达20余起,但每次作案后,李某都十分的“警惕”,生怕留下了证据。直到2010年3月26日夜,李某开端了他最后一次的猖狂,在市中区某化工厂门西侧,犯法嫌疑人李某尾随下班后回家的被害人蒋某,将其劫持到路边的地里,采用掐脖子、殴打等暴力手段将其强奸,并抢劫手机两部。但这次他没那么“荣幸”,他被蒋某认准了面目特点,枣庄市市中区办案民警根据被害人供给的线索,经过周密侦察,迅速破案,将犯法嫌疑人李某抓获。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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