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斯) 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中,京籍超生人口的落户问题可以解决。
今天上午,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普办”)与市公安局共同召开户口整理和摸底工作发动大会,全面安排户口整理和摸底工作。
8月15日至9月15日,人口普查正式在全市范畴内进行入户登记,从而摸清人口底数、改正户口登记项目错误、解决户口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届时,市公安局所属各户籍派出所的社区民警,将与普查员共同开展入户调查。
对于京籍超生人口的落户问题,北京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统计局副主任顾兖州表现,本次普查中确定会准予落户。
据介绍,对于具体超生户的情况确定会予以保密,相应的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俗称的“超生罚款”,有关部门将按照低限“少罚”。
市统计局相干负责人介绍,“超生罚款”即社会抚养费是一个动态数据,是政府统计部门颁布的上一年人均可安排收入的5到10倍。具体数额由各区县按照低限自行控制。
户口整理和摸底具体工作
核准全市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摸清出生未落户口小孩情况,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人员,因参军、出国(境)定居或参加外国籍、逝世亡等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暂住人员,本市人户分别人员以及常住在京的外籍、港澳台及无国籍人员;核准常住户口登记项目;摸清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情况;摸清因道路改扩建、危旧房改革、政府储备用地等整片拆迁地区形成的放弃地址数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情况,做到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登记项目无错误。
妥当解决各类户口问题:对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未入户小孩,要按照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人口和打算生育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下发的文件请求,符合规定的要准予登记户口;对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人员,要按照有关户口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发动其回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对不符合政策规定、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先行登记造册注明原因,待人口普查后再研究解决看法;对重要户口登记项目错误及自然项目变更问题,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及时受理。
为人口普查登记供给正确、详实、完整的人口材料:各户籍派出所要在规定时间内为各乡镇、街道人普办供给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的户籍人口、人户分别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口数据材料,并会同人普办完成人口数据的切分。同时,还要认真做好应落未落、应销未销及重户重号人员的户口核实和登记工作,为人口普查登记供给基础信息材料和重要参考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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