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城济宁消息网讯(记者 宋延坤 通信员 赵兴波 董磊)租赁来一辆面包车出入各小区寻找 “目标”,发明无人看管的电动车后迅速搬上车离开。记者昨天从鱼台县国民法院懂得,三个这样偷盗的男青年不仅获刑,还要缴纳上罚金。
经查,2009年5月份,嘉祥县的男青年李某、夏某和金某经过商讨,由李某租来五菱之光面包车,用该车偷盗电动车。2009年6月至同年9月29日间,或李某、或夏某驾驶该面包车载金海洋等人,在鱼台县城、嘉祥县城偷盗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山羊一宗。所盗物品除少量由金海洋等人销赃外,其余均由李自贺负责销赃,赃款被三人吃喝、上网等浪费。鱼台县国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6月至同年9月29日,李某、夏某、金某驾驶租来的五菱之光面包车在鱼台县观鱼小区、馨贵园小区多次偷盗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期间,其还伙同他人在嘉祥县石雕广场北偷盗种山羊一只。其中被告人李某、夏某参与全部偷盗5起,涉案价值8530元;金某参与偷盗4起,涉案价值6730元。
经审理认为,李某、夏某、金某伙其行动均已构成偷盗罪,遂判决李某犯偷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分金17000元;夏某获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分金国民币17000元;金某获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分金人13400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