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买来厂房遭遇封条 起源: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 [民生直通车]
齐鲁网8月7日讯 最近这段时间对于淄博市临淄区的郭大哥来说那叫一个愁闷呀,而这愁闷的原因就是几十万花出去买回来的东西现在却发明自己基本没有安排权。
郭大哥介绍,6月30号买的场子和所有的设备,加上板子一共花了三十万。
郭大哥说,当时双方就签了厂房设备买卖协议,并支付了三十万的费用,但是让郭大哥没有想到的是,买来这个厂子后,他就是麻烦不断呀。
七月十三号,镇上经委把电给停了。然后给他写了个材料叫他整改。不但电停了,厂子门口还被镇上的人挖了一条大沟,而这只是事情的开端。7月15号法院把厂子给封了,说政府起诉了当时的老板。
这可让郭大哥纳闷了,这厂子是我的,起诉本来的老板为什么要封我的厂子呢?为此,郭大哥出示了它与原厂主的买卖协议和转账单据,并向法院提出了异议,请求解封。二十天后,梧台法庭认可了郭大哥供给的这些证据,并给出了答复,批准给郭大哥的厂子解封,不过,解封也是有条件的。
郭大哥介绍,法院让交上保证金,就是临时把钱放一放。
为了早点让厂子投入生产,郭大哥给法院交了两万块钱的保证金,至于保证的什么内容,郭大哥是一点也不明白,而交钱之后,郭大哥发明,法院开据的收据竟然只是一张写这个人名字的白条,而这个落款人名只是梧台法庭的一个国民陪审员,看着这张收据我们不禁纳闷,这钱到底是这位国民陪审员收了还是梧台法庭收的呢?随后,记者和郭大哥一起来到梧台法庭,找到了这位国民陪审员。
郭大哥请求在条上盖法院的章,证明市法院收的保证金。陪审员表现,不用盖上,因为钱不给往法院里交,就在他们那放着。上面写着“保证金”三个字,所以这钱就等于法院收的。
梧台法庭为什么要收取这个保证金呢?难道郭大哥的厂子还有什么问题?
陪审员表现,她不知道保证金的作用,要等庭长回来再说。
梧台法庭收取的这个保证金是否合理呢?记者咨询了律师。
律师介绍,法院既然已经批准解封,阐明这个厂子没有问题了,就不该收取保证金,而且收取保证金法院应当出具书面的司法文书,将钱交给法院后,法院应当开具正规的收据并盖公章。
根据律师的说明,梧台法庭的做法看来也是乱收费,知法犯法!从法院出来后,郭大哥说,法院的这事只是让他感到冤,不过,好歹现在厂子已经解封了,而后面产生的事情,对于他来说,那叫一个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