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公款旅游都被换上了出国考核访问的包装。但是,某些出国考核访问除了旅游还是旅游,基本没有安排本质性的考核访问项目。有的出国考核访问不仅学不到什么,还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败坏官场风气,影响公务员形象。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处所也都出台了不少规定,遏制假出国考核之名的公款旅游。比如有的处所规定领导出国的频率,有的履行出访审批“一支笔”制度。遗憾的是后果并不明显。
中纪委专门出台规定,严管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违纪行动。组织公款出国(境)旅游者,最重可能被开除党籍,退赔用公款支付的各项费用。体现了纪检部门回应民意呼声,监管干部“三公”花费腐败行动的姿势,值得确定。笔者信任,开除党籍这样的纪律重拳会对公款旅游者起到必定的威慑作用。但是,我认为,要从基本上铲除公款旅游的现实土壤。除了出台纪律规定以外,还应当上升到法律层面考量公款旅游问题。如果发动亿万群众参与公款旅游监督,公款旅游者在受到纪律处分以外,面临法律义务追究。整治公款旅游的后果将更好。
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少数因为意外曝光的公款旅游案例外,公款旅游仍然方兴未艾。像08年曝光的几起公款出国旅游事件,如果不是网友在地铁意外捡到那份出国考核清单,这样堂而皇之的公款旅游运动基本不会曝光,更不会被捅到纪检部门。中央再三告诫整治公款旅游,可事实上还有多少处所仍然在重复“外国奶牛认识中国人”的老笑话呢?在我看来,原因重要有两个:与当前公款旅游大气象有关;目前的政策措施没有打到公款旅游的七寸。
拿吉林省原煤炭工业局9次组织出国公款旅游来说,如果他们不是未经批准持因私护照公款出国,如果他们不是花钱购置邀请函,如果他们不请人从网上抄袭考核报告,他们不会被曝光,更不会被查处。就算被查处,也是象征性的隔靴搔痒。就算有些公款旅游者被免职,也闪电复出了。比如,广州海事法院原院长罗国华因公款旅游被曝光,不出两月当选广东省政协副秘书长。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局长邵立勇,在地震全国哀悼日期间,在武夷山等地赴宴、游玩。邵立勇被免职不久就被任命为威海市工商局负责人。违规成本如此低廉,如何勒住公款旅游的缰绳?开除党籍的处分固然严格,但是靠纪检部门的力量又能发明多少公款旅游者呢?
以08年曝光的某市公务员人力资源考核团为例,出国考核的理由堂而皇之,成果去的全是著名景点。实际上,只要官员想出国,编造出国理由,找人家要一份邀请函并不见得有多难。
由此看来,要勒住公款旅游的缰绳,除了中纪委出台纪律规定以外,还有许多事情可做。比如,对公款出国履行公示制,接收社会监督。从出国的线路、行程到出访的内容与费用支出都公之于众。比如,限制出访审批权。对公款考核严格把持、层层把关,杜绝没有实际内容但“师出著名”的假考核;再比如,压缩财政预算,扎紧公共钱袋。把公款考核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真正实现程序正义向实体正义的转变。更为重要的是,制度的威力来自于其强盛的履行力。既然中纪委有规定,各级纪检部门就要升帐理事,让规定通上高压电。发动亿万大众参与公款旅游监督,并认真受理举报,谁触及公款旅游高压线,就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分,从法律、纪律、经济多个层面让公款旅游者得不偿失。让公务人员出于高昂的违法成本,在公款旅游时有所顾忌。 汉应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