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8月2日电(王华 穗仁宣)广州市人大2日发布“控烟条例”,立法把持在公共场合吸烟。国民在禁烟区可以请求吸烟者立即结束吸烟,或向场合经营者投诉进行维权。
广州市约有200万左右的吸烟者,烟草烟雾不仅迫害吸烟者,也严重影响被动吸烟者的身材健康,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广州市把持吸烟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控烟范畴分成两类:一是禁止吸烟范畴,包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供给公共服务的室内办事区等十二类场合,不容许吸烟,也不容许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另一类为限制吸烟范畴,包含经营场合应用面积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75位以上的餐饮场合等四类场合,可以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划定区域外的其他室内区禁止吸烟。
条例赋予国民禁烟维权权利:如国民在本市禁烟场合或区域内,可以请求吸烟者立即结束吸烟;或向场合的经营、管理者投诉,请求开导吸烟者停吸;对不履行把持吸烟职责的经营、管理者,可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举报和投诉。
如场合经营、管理者不履行职责,相干行政管理部门可予以警告、罚款等处分。其中,对没有按规定在限烟场合设置吸烟室或划定吸烟区,罚款额可达一万至三万元国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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