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价“虚火难降”
从基层医疗机构的反馈看法看,药价虚高归因于招标价。但是,来自全省的一组统计数字,却似乎显示招标价“很低”。
今年2月份,河南省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已经完成国家颁布的307种基础药物网上公开重新招标采购。统计数字显示,中标价格比国家颁布的零售领导价下降48%,比乡镇卫生院现销售药品价格下降16%,让利群众6.8亿元。
两者的抵触之处在哪里?
一位省内做药多年的业内人士表现,玄机在于两个方面:其一,部分药品“国家颁布的零售领导价”过高;其二,药价被“大医院化”。
2009年9月28日,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基础药物零售领导价,共涉及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但是此后,这一领导价却被广泛争议,认为部分药品“价格过高”。“这意味着,即使河南省称,药品中标价格比国家颁布的零售领导价下降48%,但是并不意味着药价必定比此前医疗机构实际采购的低。”上述业内人士称。
招标价虚高的另一个玄机,在于大医院与乡镇基层医疗机构两者之间采购和议价系统的不同。
上述这位不愿流露姓名的人士说明说,在大医院一般履行统一招标,由于医院有15%顺加价政策,因此药品的价格越高越受医院欢迎。因此,近几年来医院、医药代表和医生形成了一个药品“高进、高出、高回扣”的强盛利益链条,很多便宜药也不得不改头换面变成所谓的“新药”,以高价卖给医院。
但是,在乡镇卫生院,由于花费群体所限,其价格并不按照大医院的套路来,重要是通过市场化的谈判机制形成的。由于大医院的药价是断定的,这让乡镇医院的价格有了上限,他们可以根据大医院的价格断定一个周边群众可以接收的价格,乡镇卫生院的价格在业内一般称为“拦腰价”。
长期以来,两套价格系统“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但是,基础药物制度实行后,乡镇卫生院本来各自的进货渠道和议价方法被迫转变,改由全省统一招标,造成药价公开化。
这势必为药企造成一种压力——由于一个省份基础药物中标价是公开的,如果以基层医疗机构本来的采购价中标,那么二、三级医院也要以同一价格中标。显然,药企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向医院供给返点和回扣,药企的药品将很难再进入二、三级医院。
无疑,这就注定了基础药物的招标价格确定会偏离本来基层医院的实际采购价,而向大医院的招标价格靠拢。
据懂得,基层医疗机构的采购量未定也部分抬高了招标价。省级集中招标断定的是中标价格,而不是一省的采购量,在无法断定销售量的情况下,制药企业只能保守地报出较高的竞标价格,防止陷入中标价偏低而采购量很小,供货则亏损、拒绝供货则违约的为难地步。
僵局?破局?
安阳市卫生局一位人士流露,尽管省里请求,省级集中招标后,对高于乡镇卫生院销售价格的药品,可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当地药品同一品规的实际零售价,在省级中标品规内进行二次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进一步下降药品价格,确保基层医疗卫活力构销售的基础药物价格低于基础药物制度实行前其销售价格的15%以上。
但是,该人士称,由于种种利益博弈,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措施,已经招标过的药价,很难降下来。
“一般都是县级药品比市里低,市里比省里低。目前省级统一招标是就高不就低,要就低不就高,面临的阻力太大。”上述人士表现,“再者,本来各个医疗机构和药企之间的采购,往往是现金快速支付,但是目前省级统一招标,都在两个月后付款,流动资金压力势必也造成价格变动。”
对药价存在的问题,5月12日,河南省有关领导请求,“下一步,要立即对基础药物目录中的307种药物、2439个品规的价格进行详细调查,把招标价格、市场价格都搞明白,一个月内,报到省政府来。我们对招标价和市场价要做仔细对照,看看价格到底是高还是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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