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在1987年左右,我国就由全国人大牵头第一次来拟定一部旅游法,但之后却没有进展。到了1993年,又进行了第二次旅游法的起草,但最终也没有出台。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筹备第三次《中华国民共和国旅游法》的拟定,尤其针对散客的管理也会涉及到,用法律的情势来规定旅游公共服务。
“以前修订旅游法是没有大众需求,现在再来制定是因为国内旅游兴起来了,我们每个立法者都能感受到旅游业就在身边,这对推动这部法的出台是有帮助的。正式出台可能还要等一两年。”李仲广分析道。
没需求不等于没必要。现在,我国游客的范围已经突破了20个亿,到2015年将会达到30个亿这样的范围。一部成熟完善的旅游法的出台已迫在眉睫。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