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高临下这个问题,我觉得从某个角度看来,确实是存在的。或者说,连我自己在有的时候,看自己的言论,都觉得是带着一个俯视的姿态的。所以被认为是居高临下,好像也就没有什么值得辩驳的地方了。但是我要说,这不是事情的全部。
那我们先来说说,倒底什么叫“居高临下”?以此来明确一下概念。居高临下的本质,是一种轻视与蔑视。所谓的居高临下,是指一个人认为另一个人理当处于对自己臣服的状态时,所表现出来的一种高傲与顽固。而至于为什么?往往是因为当事人觉得自己有这个资格。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说过,我承认自己确实有这种欲图让人臣服,和以为自己有让人臣服的资格与本事的倾向。但为什么我有这种倾向?无非是因为作者的言论与概念,都没有超出我的理解能力和知识范围。甚至可以说,某些作者还根本没有达成与我平等交谈的条件。他们所能做的,便仅仅是接受我对他们的指导,而我就这样做了。因为我知道,与其恭谨与客气,直言不讳,反而是更好的选择。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做的这种工作,你完全可以认为是一种“指教”。而作为一种指教,它的行为要素又是什么呢?便是充分重视作者的能力与素质,看到他们的潜力,并因此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这恰是我对我的“门生”所采取的态度。所以说,在那些承认我教授者身份的作者那里,我这种所谓的“居高临下”的态度,恰恰表现了我对他们的负责。如果我没有站在一个较高的制高点上,以一种自信满满的语态,对他们进行指导。那么所得到的效果,一定是不如今天好的。这点我有充分的依据。因为,如果作为一个教授者,我自己都怀疑自己的理论,又怎能让我的学生去相信这种理论?
好了,以上是关于“居高临下”的问题,下面来说说“咄咄逼人”。我反复表示,论者所谓的“咄咄逼人”,其实只是我的一种合理的个性与态度。我说某些话的初衷,只是讲道理,并希望把道理讲透。如果把道理讲透就是逼迫他人,那么世间就不存在所谓的“公道”了。
当然有论者认为,一个人活着,不能光讲道理。这当然是对的。但是该论者随即举例,认为在诗歌里,常常比喻花朵会说话,但谁都知道花朵是不会说话的,可你非要对此也辩论一番,就十分无趣了。我说这也是对的。但事情的道理是怎样的呢?道理就在于,感性终归要归于感性。比如花朵的感性,最终就是归于感性的。你不能将感性,作为一种理论依据。就比如当你将花朵会说话作为一种理论依据,说某人犯下了杀人的罪刑,因为当时在一旁的花朵看见了并告诉了你。这就必定会遭致他人与你的辩论。所以,当有人用一种感性的感觉作为依据,来指认我是一个好斗或是咄咄逼人的人时,这种感性就已经不纯,而必然遭致我的质问。而如果此时论者以此为依据再度确认我的好斗,这便是一个以错误论断为基础所得出的论断,无需多言,它自然也是错误的。
所以,这样的论者犯了一个最基本的错误。就是其将道理、逻辑与感性这三者混为一谈。其实,讲道理时就只能用逻辑,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常识。而有人却偏偏不懂,认为我在讲道理时只会用逻辑,就等于我只会讲道理。这只能证明,你是一个不讲道理、或是不会讲道理、或是听不懂道理的人。或者说,你的逻辑思维水平,还相对处在一种待开发的阶段,而因此暂时让位给了你的感性。所以说,既然你是一个不能讲道理的人,那我便只能和你讲感性。但是,你首先就要起一个感性的话题。你不能欲图感性,而在不知不觉中就和我讲了道理,最终还指责我只会讲道理。这是没有道理的。虽然人不能只讲道理,但也不能完全不讲道理。或者完全不讲理到还在其次,最要命的是,在讲道理的时候加入个人感情,或是说不清道理就说歪理,到最后还认为自己的道理是正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