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就是这样,常常也会露出其温情的一面,在一部汹涌澎湃的史诗中间,调皮地插上首小夜曲,为我们增加更多的回味。虽然,小夜曲所演奏出的,仍是刀光剑影。但如果指挥者,不是如小泽征尔这样级别的大师,而只是一个杀狗的屠夫,您是不是会感到,更有回味呢?
好汉不论出处,这句话用在樊哙身上,那是再合适不过。刘邦再不济,起事之前也是个小吏,可樊哙却只是个屠夫,一个杀狗专业户。可这个杀狗的一旦上了战场,杀起人来,也是毫不含混,直至杀出个大汉王朝,顺道也把自己杀成了舞阳侯。
樊哙和刘邦是老乡,年轻的时候,两个人在一起没少做偷鸡摸狗的坏事。现代男人不是有个“四大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吗。这哥俩,除了没一起念过书,其他三者,全都占全了。而且,樊哙娶了刘邦老婆吕雉的妹妹,俩人还是货真价实的亲连桥。有了这两层关系,刘邦起兵,杀狗仔樊哙自然成了心贴心小棉袄。樊哙这厮,杀狗的时候眼睛还眨巴眨巴,杀起人来,却二目圆睁,瞪得比狗不理包子还大,抡圆杀狗的砍刀,砍瓜切菜一样,噗哧噗哧,在溅了自己一脸血的同时,也把“顶子”越染越红。据《史记》记录,樊哙追随刘邦起兵七八年间,共斩敌人首级一百七十六个,不知道和他杀的狗头比,哪一个更多些
樊哙的卓越战功我们没必要一一提及,反正就是打打杀杀那么点事。更大的原因是,他从来也没有单独指挥过有决定性意义的战斗。但有三件事,我们却不得不记,以示其不仅能武,而且能文。屠夫也有居心时,大块头也有大智慧。
其一,太祖高皇帝元年,刘邦进入咸阳,其流氓习惯马上裸露无疑,对金银美女留连忘返,哈喇子流到了脚面上。樊哙马上提示:“沛公欲有天下耶,将为富家翁耶?凡此奢丽之物,皆秦所以亡也,沛公何用焉!愿急还霸上,无留宫中。”可见,从杀狗大师嘴里,完整可以吐出比象牙还贵重的金玉良言。樊哙劝完,张良又劝,刘备才从金银美女的梦境中醒来,“约法三章”,收取了民心。“民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为以后和项羽争霸打下了坚固基础。
其二,鸿门宴。当初项梁带领项羽起兵之时,为了名正言顺,打出复兴大楚的旗帜,从民间把正在放羊的楚怀王之孙芈心寻觅出来,立为楚怀王。芈心和各位抗秦将领约定:“先入定关中者王之。”
公元前206年,正当巨鹿大胜后的项羽持续扫荡秦军主力之时,刘邦趁虚而入,占据咸阳,“入定”了关中。那就按照约定,顺理成章地“王之”吧?可刘邦没有。不是刘邦不想,刘邦甭提有多想了,连做梦的时候都想。可他手里只有区区10万人马,项羽却有整整40万大军,并且均是身经百战的虎狼之师。如果真的“王之”了,以项羽的暴性格,立马就会杀将过来!10万疲兵对40万虎狼之师,够不够人家填牙缝的,都很难说,不是以卵击石,自寻逝世路吗?刘邦可没这么脑瘫,他把兵退至函谷关,想先来他个静观其变。
果然,项羽大怒:这个土流氓,怎么还让他占了先手。马上命英布率军攻破函谷关,进驻鸿门。刘邦一看,坏了坏了,这项羽,全部一个毛泽东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忠诚拥趸,比想象的还要土匪。赶紧低下脑袋,夹起尾巴,告饶吧。于是,刘邦采用张良计策,拉拢项羽叔父项伯,“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并亲自到鸿门请罪。
鸿门宴上,范增三次举起所佩玉玦,暗示项羽杀逝世刘邦,项羽都优柔寡斯。范增又命项庄为刘邦舞剑,欲趁机杀之,成果被项伯所阻。樊哙在大营之外,听说事情紧急,直闯而入,目视项羽,“头发上指,目眦尽裂”。那样子,好像项羽是一只正在撕咬他主人的狗。项羽不仅没有发怒,反倒有一种惺惺相惜,相见很晚的感到,连声称赞:“真壮士!”马上赏赐樊哙烈酒一碗,猪腿一条。樊哙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还不忘直斥项羽:“怀王与诸将约曰: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今沛公先破秦入咸阳,毫毛不敢有所近,还军霸上以待将军。劳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爵之赏,而听细人之说,欲诛有功之人,此亡秦之续耳,窃为将军不取也。”那意思就是说:“虽然当初楚怀王与诸将有约,但我们沛公并不是心里没数之人,也从没想和你项羽篡夺天下。所以,进入咸阳后,我们毛都没拿,直接还军霸上,等着你项羽前来接收。劳苦功高如此,你连个口头表扬都没有也就罢了,怎么还听信小人谗言,想要诛杀我们沛公呢?这和那个刚刚灭亡的秦国,有什么差别?”当时呀,所有人都吓傻了。项羽是谁呀?活阎王呀!20万降卒,一个大坟头就埋了。而樊哙的身份,不过就是个警卫员而已。一只跳蚤,楞想和一头老虎掰手段,樊哙不是疯了,就是活腻歪了。可没想到,项羽听罢,竟然沉默不语。刘邦趁机起来解手,溜之大吉。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