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三种人在履行公务时所用的车牌就是特种车牌,他们出入任何一个收费站,或者经过任何一个检查站,他们都有特别的权限,过收费站不但可以不用缴费,而且还有人为他们敬礼,给人一种至高无上的感到。如若是单纯的履行公务,还可以问心无愧的接收军力的洗礼,问题是能有几次是在真正的履行公务?与其说是至高无上,不如说是气势嚣张。经过检查站,一句话“履行公务”,就立即给予放行,那气派形同以前的皇帝出巡,只少了一句“万岁万岁万万岁”而已。
其实,这种特种车牌的存在应当是有原因的。我的懂得是,它重要是用来辨认车辆,方便交通管理而已。当然,他们在真正履行公务之时,是理所当然应当享有某些特别的权限。但是,正因为它有这些特别的权限作用,所以,曾经有不少执法者,明知故犯,更多时间是公车私用,严重违法乱纪。更有甚者,有不法分子懂得到所谓的特种车牌可以享受“免费通行”的待遇,所以他们不惜一切制作假特种车牌,猖狂地为所欲为……曾经有过不少假军车假警察假军人鱼肉百姓,鱼肉无辜市民。
其中最恶劣的一起,是四月二十四日产生在西安市西华门的套牌车伤人案件。二十六岁的女交警张昂在执勤时,见一辆车呈现违法行动,遂上前检查,不料,这辆奔跑越野车拒不配合,还把张昂一直从西新街口拖到北大街口,直到拖出约20米后被甩在马路上,奔跑车从她胳膊上碾过后扬长而去。而这辆肇事车当时挂的牌照居然是华阴市委一干部的车牌号。
正因为呈现过如此多的骇人听闻的关于特种车牌的案件的消息,所以交通部尝试取消特种车牌。为此,作了市民调查,认为是应当取消的有549票,认为不应当取消的有293票。由票据得知,绝大多数市民是支撑取消这种“特种车牌”的举动的。
而我个人认为,这种特种车牌的取消与否,关健不是特种车牌的存在与否,关健在于拥有这种特种车牌的人的觉悟问题,正当上班时间,履行公务,正当应用特种车,市民必定毫无半点牢骚。但是,现实的情况却并非如此。我们普通百姓停车在马路边,从来不敢超过三分钟,担心交警抄牌,可是,他们特种车牌的车呢?就另当别论了,他们可以停多久也没人管,也没人敢管。因为他们是特种车,他们可以享有特种权利。让人们看不顺眼的是此时的他们正在公车私用。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潜规矩。凡是悬挂某位领导或者是某个机关牌照的车,可以畅通无阻,任意停放。长此以往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要挟着国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样是中国国民,同样是在中国的国土行驶的交通工具,为什么他们就可以拥有与宽大市民不同的待遇呢?不会仅仅是因为他们所应用的车拥有特种车牌这个原因吧!
在我的懂得中,但凡是中国的公务员,他(她)们不在履行公务的时候,也就跟平常人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身份待遇。换言之,就是他(她)们在履行公务之时,他(她)们是公务员,可以享有特别权限。他(她)们下班了,他(她)们就是普通的百姓市民,与普通百姓平等,不分高低。这才是我们中华民族所说的“人人平等”政策的体现。
其实,取消特种车牌这种行动,潜意识里反应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拥有这种“特种车牌”的人的素质有待改良,思想觉悟有待进步。由于应用的不当,使这种“特种车牌”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也给了不法分子更多钻空子的机会。取消“特种车牌”也是一种举动,但是更不能疏忽了严格整理公务员违法乱纪之作风这一实际举动。否则,取消“特种车牌”的举动,只能让人感到是一种“声东击西”“治标不治本”的作为。违法乱纪的现象得不到把持,治理不了“人”,那么,就治理不会动的产物——车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