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证券研究所所长 吕随启
追溯到根源,重要是中国的保荐人制度不合理。众所周知,中国具备保荐人资质的人数不多,这一行业有较强的壁垒,即便很多保荐人的程度不那么高,但是有权利,一家公司如果想上市,保荐人不签字是上不了的。简略来说,投行腐败即利用签字权利来进行交易。监管层的制度漏洞赋予了个别人特权。根据我个人的懂得,一个保荐人一年利用签字权利换来的隐形收入要以千万进行盘算。这就是制度的问题,不应当把权利赋予个人,而是应当由机构来决定。
●财经评论人士 叶檀
目前上市利益链条上,已经形成由某些不良财经公关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创投机构甚至政府官员组成的周密机构。因为这一范畴的资源过于垄断,保荐人、上市等资源被全部或者部分垄断,而在投资情感高涨的资本市场,即便东窗事发,也会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虽然监管层一直强调防备PE腐败,而腐败事件还不断繁殖,原因就是上市资源受到把持,保荐人暂时货以稀为贵。
●安援律师事务所律师、上市公司法律顾问 姜万东
相比以前,监管层已经相当关注PE的腐败问题了。只不过是在案件产生后,处分力度不够。也就是说,当PE腐败的成本比较低时,无论监管多么到位,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管理层不应当在发明此类案件时简略罚款了事,而应当是重罚甚至直接让其退市,也只有这样,才干减少此类案件的产生。以后还要出台相干的文件制度来规范这些行动,在条件成熟时出台配套的规矩,建立完备的规范和处分制度,增大PE腐败的违规成本,加强处分力度,呈现此类案件就要严惩,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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