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广泛诟病的户籍制度,在重庆的新政策之下有所松动。
我等不是专家学者,高屋建瓴的意识比较差,虽然也对于生下来就把一个国家中的国民分成城镇人口与农村人口很不满,而且对于城镇人口占领了更多的社会资源感到很不公平,但这些年延续的户籍政策,在某些处所已经形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平衡,比如说社会保障与就业就是平衡的一种。一旦这个平衡被打破的话,后续带来的问题也不是一点半点,值得器重。
长期以来,农业人口是没有城镇人口所享受的社会保障的,但农村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最重要的、也是城镇人口无法复制的宅基地与承包地。也就是说,农业人口不用花大价格解决居住问题,而承包地则保证了最基础的口粮。
在现行的土地政策之下,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一旦被征收或者作为其他用处,则需要给补偿——这是理论上的事儿,各地强拆与对抗时有产生,很多都是不想给足地价而引发的。可是,如果农村户口转成城镇户口,就与现行的土地政策产生了抵触。重庆的解决方法是保证三年不变,三年以后由政府有偿收回。而这个“有偿”是否能够公平,是非常要害的。
另一个让人说不准的事情则是工作的机会。如果按照现有的土地政策,即使加上“三年过渡期”,最终农民还是失去了承包地,而新的工作机会会有这么多么?如果没有的话,城镇是否能够供给足够的保障?
第三个问题是城市做好了这种筹备吗?这不单是居住等问题,包含社会保障系统、医疗系统、养老系统等底本就累赘重重的机构,是否能蒙受随之而来的宏大压力?如果土地不随着户口的转换依然属于曾经的农民,就等于是这些农民兄弟们用自己底本应当具有的生活保障去换购了一份城镇户口。但这份城镇户口底本就是一种人为的区隔,是一种不平等的表现。这是不是等于他们要用赖认为生的东西,去购置一份底本就不该存在的不平等呢?
这种方法让人想起曾经产生在北京的一件事。当时房地产的拆迁如火如荼,北京近郊的某乡为了减少拆迁的阻力,直接把当地乡民都弄成了城镇户口,等到拆迁的时候,得到了城镇户口的人傻了眼:城镇户口不能拥有承包地,白拆。最后那个区的区长因为贪污堕落而被抓起来了。当然,这并不是说重庆这个举动是在为房地产开路,可他们解决“农转非”之后所带来的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其他问题的资金,会不会起源于卖农民退出的地所得?
当然,改,总比不改好。其实,我们应当想到,去掉户籍壁垒的同时,把底本属于农民的承包地留给他们并不是坏事。这些年来,农民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良多,工业最初的发展与后来的经济腾飞,某种意义上是以就义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现在把土地作为一种补偿,在取消轻视性户籍的同时留给农民,也是应当的。当然,如果改革了土地制度,那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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