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是否保持“支柱产业”的定位、开征持有环节税、进行全国房屋普查、稳固政策预期及增加土地供给等诸多敏感问题,房地产业“十二五”计划需在舆论与现实之间做出决定。
楼市调控渐入敏感区之际,《全国房地产业发展“十二五”计划》(下称房地产业“十二五”计划)的编制正步入舆论聚光灯下。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由行业协会专家完成的“全国房地产业发展‘十二五’计划(建议稿)”中,针对“十二五”期间的房地产业发展定位、方向及目标等原则性问题,提出了许多不同以往的建议,其中涉及是否保持房地产“支柱产业”的定位、开征房产持有环节税、进行全国范畴的房屋普查、稳固政策预期以及增加土地有效供给等诸多敏感问题。
重释“支柱产业”
该建议稿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牵头起草,目前已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抄送国家发改委等相干部委,正在等候各方的看法反馈。
然而,处在楼市调控的风口浪尖,参与房地产业“十二五”计划编制的专家们深感任务艰巨,一些底本可以实事求是的问题,如今不得不顾及舆论风险。比如,是否持续保存自2003年国务院18号文件确立的“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历史定位。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采访中得到证实,房地产业“十二五”计划谏言者们偏向于承认房地产拉动国民经济的客观作用,但同时提出应对“支柱”重新释义。
“中国正处在城市化过程的加速期,短期内这一现实转变不了。”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苗乐如认为,是经济发展的客观选择及表现,赋予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定位,“这不是人为能够左右的。”
但苗乐如同时强调,应当换一个角度去懂得“支柱”:房地产虽然担负着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功效,但其自身增加值有限,“核心在于它拉动的50多个相干产业。”
这与半年前接收《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的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的观点如出一辙。后者曾指出,拉动50多个相干产业的,是建筑业而非房地产业。多年以来房地产业被当成“支柱产业”其实是一种“曲解”,“建筑业才应当是支柱产业。”
与黄小虎同时提议弱化房地产“支柱产业”地位的,还包含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等一批业内专家。他们一致认为,正是因为过多强调房地产的“支柱”地位,才导致住房过渡市场化,使保障缺位。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上述专家们呼吁,应调剂发展思路,“使住房政策向满足国民基础生活需求回归,向社会保障和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回归”。
对此,苗乐如表现,无论是否提房地产“支柱产业”的定位,最终还是应客观认识房地产业的义务,从“国计”和“民生”两个角度去制定未来5年的房地产计划。“两个担子都要担起来。”
由此延伸,苗乐如认为,不应将商品房与保障房割裂看待。大力发展保障房“并非意味着市场经济向打算经济的倒退”,因为从房地产对钢铁、建材等其他产业的拉动效应来说,保障房和商品房对“国计”所施展的作用是一致的。“保障房和商品房是从两个不同角度去解决民生问题。”
支撑开征房产税
对于此前业界广为关心的开征物业税(或称房产税)问题,房地产“十二五”计划(建议稿)中明白表态:“赞成开征房产持有环节税。”
但建议稿牵头人朱中一认为,开征房产持有税种的前提是“不要给大多数老百姓造成压力”,因而要设定合理的税收豁免范畴。同时,还要鼓励持有多套房产的人“把过剩的房子吐出来”。因此,在开征房产持有环节税的同时,还应下降流转环节的税收。“让房地产市场活起来,盘活闲置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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