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国务院法制办1月29日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看法稿)》,已过半年,仍无正式出台的时间表。接近国务院法制办的人士说,拆迁修法已非当前工作着力点。而懂得情况的法律学者和律师说,新拆迁条例或已经胎逝世腹中。
处所反对拆迁修法
2009年12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王锡锌、陈端洪、钱明星、姜明安五位学者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涉嫌违宪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今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听取北京学者看法的基础上,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看法稿)》,意图对拆迁制度作出修正。
2月12日,法制办征求看法结束,但并未颁布征求看法的重要成果,当时北京有被拆迁人请求查阅征求看法的汇总情况,但并没有得到回复。实际上,相干利益阶层有着相当的游说实力。懂得情况的法学学者说。
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此前在接收记者的采访时说,3月份全国两会上,就很少听到代表委员和媒体讨论《拆迁条例》的修正,却明显感受到了处所政府游说的力量,如有的处所官员就曾提出,过高的拆迁补偿会进步房价。当时就感到‘风向’变了。沈岿说。
三次民意浪潮无果
这并非《拆迁条例》修正良程的首次停摆。从2001年现有拆迁制度确立以来,社会上有三次请求修正的浪潮,但都最终无果。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过去的拆迁措施相比,作出了两个转变,一是改过去的实物补偿为货币补偿;二是转变过去做好安置的条件下才干拆迁的条件,引进了房屋拆迁裁决制度,在拆迁期间,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房屋拆迁主管机关进行裁决,在裁决规定搬迁之日内不搬迁即使申请复议和起诉也可以强迫拆迁。正是这两个重大的转变导致了社会抵触激化,使拆迁成了纠纷之源。北京王才亮律师说。
2003年7月14日,在时任全国办公厅秘书组负责人蔡定剑教授的支撑下,杭州市机械工业学校退休教师刘进成发起、金奎喜律师等116人联名建言全国人大对拆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
200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物权法》,引发修正拆迁制度的第二次浪潮。
随着土地财政日益丰富,引起各地暴力拆迁猖狂,血案频发。2009年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的拆迁,引发血案。2009年12月7日,北大法学院5位教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了建议书,第三次提出修正拆迁条例。
好政策被秘而不宣
为了防止暴力拆迁血案的频繁产生,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请求: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行强迫拆迁。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义务人将被追究义务。国土部亦发出通知,请求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力图防止和减少新的征地拆迁抵触。
但此后,仍有很多处所实行突击拆迁,暴力拆迁。
王才亮律师说,更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仅见消息通稿,在官方网站上并无全文颁布。这让他感到怀疑,较好的有关征地拆迁的规定为何秘而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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